晚上容易失眠,白天容易瞌睡,这大概是信息时代的流行病,也可以说都是贱的,该睡的时候不想睡,不能睡的时候,又思之如狂。

越是大白天的,这眼皮一合上,就越是撕不开了。

自从上次从那只“吸血蚊子”身上拿到了他的那块玉坠,哲别就能在现实世界出现了,虽然只有郝瑟能看到他,但是至少不用只呆在郝瑟的梦里。

不过从前天在警局里把林晓杜撰的短信弄到张若彤的手机之后,这个不知是人是鬼的,就没露过面了。

此时这个没事玩失踪的家伙,正坐在湖边装深沉。

虽然从来没有跟人说过,但其实郝瑟的审美可能可能比较直男,从前在国外留学的时候,就有个艺术系的学长,不惧冷脸,无视冰山美人在校园里的各种耸人听闻的传闻,人家的小卷毛也就是留到了及肩的长度,而且总是扎着,最主要是鼻高眼深长得帅,卷卷的小马尾不知勾动了多少多男少女的芳心,一身艺术家忧郁的浪漫气息不知“艺术”了多少前赴后继的肉身,但郝瑟看着就各种不舒服。

但是哲别吧,一头长发都及腰了,两鬓还坠着两条小辫子,郝瑟却好像是选择性失明了,就像此时,明明看着他的背影,郝瑟却对那头长发视而不见。

网络上有句流行语叫“活久见”,翻译成人话就是“活久了什么都能见到”,时间是史上最牛的整容术,谁都能变得面目全非,郝瑟一个小自闭,居然也有想搭讪的一天。

活在自己世界的人,最擅长的就是做事不考虑别人的想法,想做就做。

“你有没有想过剪头发?”

“好啊,去哪剪?”

郝瑟也就是睡前被林晓念叨了一句,一秃噜嘴就说了这么句傻话,本来嘛,难道跟理发师说:这有个隐形人,你看着剪?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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